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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換貨政策

根據消保法規定,於春澤選品官方購物網站享有商品到貨七天猶豫期之權益。買家收到包裹後應立即檢查確認商品,超過七天鑑賞期,恕無法退換。

七日猶豫期並非試用期,商品退貨時必須為全新狀態,不得有使用痕跡,保持完整商品完整無缺,包含配件需全數退回(鑑定書、附件、贈品、外包裝、發票等)。

如有惡意下單情形,恐影響您的權利。將直接取消訂單及列黑名單,並求償這期間造成的損失,請務必仔細確認商品再購買。


不接受退換貨情形 ● 

(1)購買商品已超過商品鑑賞期。

(2)商品一經刻字、上照即為客製化商品,皆為獨立個別設計製作,依消保法第2條規定「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」,皆不適用七日猶豫期之權利,恕無受理退換貨。

依據行政院所公布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(201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)第二條規定:

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,指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,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,將排除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解除權之適用:

一、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。

二、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。

三、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。

四、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。

五、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,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。

六、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。

七、國際航空客運服務。

因為商品依照客戶指定的圖像或字樣從事商品創作,且無法再販售給其他客人,符合上述條款第二條規定屬於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,無法適用「七日猶豫期」規範。


(3)退貨商品不齊全,如商品、鑑定書、附件、贈品、外包裝、發票等。

(4)退貨商品有被使用、加工處理、污損刮傷毀壞的情況。


退換貨流程

(1)收到商品後,請儘速確認內容物,建議全程錄影以保障雙方權益。如有非人為因素所致之商品損毀、運輸過程造成包裝破損不完整之情形,請直接與宅配人員反應或拍照存證並聯繫我們為您更換商品。

(2)在您收到商品當日起,七日內要求退、換貨(以收執聯簽收日或郵戳為憑),請務必請先向春澤選品客服聯繫申請,將有專人與您聯繫辦理相關事宜。

(3)退、換貨之商品須保持寄達時原貌。


退款須知

(1)收到退貨商品經確認符合退貨條件後,將依實際支付的金額通過原付款方式退款。

(2)提醒您,退款的到帳時間取決於不同的退款方式以及不同銀行的具體操作,可能需要10~15個工作天,敬請耐心等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