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次修法除了針對管理費制度,也針對「塔位使用權」做了明確規範喔,接下來就讓春澤小編帶大家了解吧!

 

首先注意要點:只適用於塔位的買賣
買塔位時,合約上「一定要寫清楚的內容」以及「不能寫進去的條款」只適用於塔位的買賣,不包含墓葬或樹葬等範圍。
且這些規定只針對「使用權」的買賣,如果是「所有權」的買賣,還是由雙方自己談好條件即可。

 

其次修法重點:取消「永久使用權」
過去有「永久使用權」和「固定年限使用權」兩種模式,現在則改成「非定期使用權」與「定期使用權」

-非定期使用權 :即為俗稱的「永久使用」但名稱改成「非定期」,約定使用至設施自然老舊不能修復為止,且仍要依規定管理。

-定期使用權 :原則上即是約定使用年限,也是新制度下的主要方式,希望塔位能被循環使用,不會永遠被少數人占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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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制的核心精神是讓「塔位買賣與使用」更透明、規範更明確,讓民眾能容易守護自己的權益,使未來的殯葬環境,不只親友與逝者間彼此的尊重,更能做到公開、合理、永續,為自己與家人,留下更安心的選擇。